咨询者:莹
咨询标题:青少年心理咨询
咨询内容:我的弟弟是初二学生,因是市一中的少年班学生,明年即可升入高中.最近厌学,以致不愿进班的地步.但原因也不愿和家人沟通,希望得到您的帮助.谢谢您!
回复医生:张倩
回复内容: 这确实是一个不好的征兆,因为这阶段可能塑造一个人的性格和影响一个人今后的命运.这个尴尬的成长阶段,不合适宜的出现厌学心理,是我们的同学、家长和老师所不愿面对但又不得不去面对的棘手问题。有关厌学症的同学大致有几种情况: 特征一:表现为对学习和用处存在认识偏差,认为读书无用.更有人说:“书读多收入少”“文凭越高待遇越低”。这样错误认识是对社会分配不公的主观反映,也是流传的一种偏见在学校中的反射。但无论如何,这种观点对一些学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,是厌学的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因素之一。读书无用论是厌学者调节心理平衡的精神支柱。 特征二:表现为对学习态度存在偏差,消极对待学习。本来学习应是一种轻松愉快又富有吸引力的活动,但由于多种原因,使学生厌学习。在教师、家长的压力下,学生勉强学习,时常伴随着不愉快的体验,如紧张、焦虑、恐惧、内疚、厌恶等等。有的学生谈到学习就头痛,看到作业就心烦,听到考试就害怕,完全缺乏或者说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和求知的欲望与好奇心。他们只是在外压力下机械被动应付学习。 特征三:表现为对学习的活动存在偏差,远离学习活动。他们好像感到只有远离学习才能达到心理平衡,他们很少把精力放在学习上,一般不愿做作业,不认真听课。经常违反课堂纪律,时常迟到、早退、逃学,有的干脆放弃学业出走和退学。对老师、家长提出的学习要求经常抵触对立。此外,学习成绩越来越差,也是厌学患者的重要特征。 社会及学校为了预防中学生出现厌学心理,还指定了许多规范及处罚条例。《中学生守则》明确规定学生:一、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拥护中国共产党、努力学习,准备为社会注意现代化贡献力量。二、按时到校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。三、专心听讲,勤于思考,认真完成作业。四、遵守纪律,遵守公共秩序,遵守国家法令。《学生教育管理处分条例规定》累计旷课二天、三天、四天……,分别给予警告处分,严重警告处分,记过处分、记大过处分、开除学籍。 预防厌学心理还应从自身做起,要适当地放松自己,不要让自己过于压抑,要指定、摸索好一个比较合适自己的学习方法,另外,自信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。有46.4%的“讨厌者”不是对自己充满信心,而仅有1.7%的“不讨厌者”这样认为。约占“讨厌者”的1/20,看来“讨厌者”非常缺乏自信。我们认为,改变厌学心理状态的方法有: ⒈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,人应该多学点知识做一个有素质和内涵和人。才不至于落后,我们应该用知识充实自己,才能不被社会、时代淘汰。 ⒉要有良好的学习心态,热爱校园生活,热爱同学和老师,才会对学习有浓厚的兴趣。 ⒊培养学习兴趣与热情,让学习行为成为自觉性。 ⒋对自己充满信心,自信是成功的一半,时刻提醒自己“我能行”。 建议 ⒈希望学校能多多开设选修课(条件允许下),好让同学们选择自己感兴趣和喜欢的科类。 ⒉希望老师们能深入的研究和学习各种新的学习方法,吸引更多的学生听课。教得大多数学生心服口服。(因为学生是主体嘛) ⒊希望同学们制定好一套自己的学习计划,总结出一套好的学习方法,那样才能更轻松地学习。 ⒋勤奋是成功的基础。